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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汽博实业有限公司采购安装智能电表的招标文件
2021-08-05 16:24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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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采购安装需要,重庆汽博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采购智能电表并安装、现对供货安装单位进行比选。
1.1发包单位为重庆汽博实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汽博实业)
1.2.1.1智能电表应具备的主要功能及特点
◆磁保持继电器的应用:一方面提高了断电动作的可靠性,降低了断电动作后的功耗,同时也克服了继电器大电流长时间工作时触点粘连的毛病。◆具有485接口:组成抄表网络,通过计算机抄表或控制。◆功率控制:可进行功率控制。在给电表功率超阀值时会进行报警或跳闸。 ◎恶性负载识别(需定制):当发现商铺使用违章电器时,电表自动切断用电,过段时间后自动恢复。多次使用恶性负载后,只能通过管理部门远程恢复。◆将系统自动定时抄回的用电数据,按各种条件分析归类,进行用电统计,对记录的信息进行对比分析,管理系统可以列出怀疑有窃电行为的用户,以便重点检查,减少防、查窃电行为的工作量。 ◎掌握某段时间内,哪些用户用电多,哪些用户用电少; ◎所有对比统计结果可以图形方式直观输出,一眼可见。◆额定电压:3×220/380V、3×57.7/100V、3×100V、3×380V;标定电流:3×1.5(6) A、3×5(20)A、3×10(40)A、3×15(60)A、◆启动电流:0.4%Ib (1.0级)、0.5% Ib ( 2.0级);◆生产厂家为国网入围品牌(讯通、人民、CHNT正泰)。2.1比选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(提供营业执照副本、税务登记证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)。2.2比选方应具有订立民事合同、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2.4比选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,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、财产被接管、冻结、破产状态,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;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者个人,不得参加比选;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。3.比选单位工作内容:在规定时间内,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采购设备技术参数要求,完成采购工作。4.比选单位工作完成时间: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采购任务,并送到发包单位指定的地方。5.比选单位采购费结算: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比选文件规定的采购工作,开具普通增值税专用发票(含税13%)后10日内,发包方向比选中标方支付本标的合同金额的80%,设备安装完毕且无质量问题,发包方一次性支付尾款。7.2.比选期限及送达地点: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起至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下午17:30截止,送达汽配二期5052房间,联系人;胡小姐,联系电话:891862778.2.开标地点:重庆两江新区金渝大道99号汽配二期5楼会议室。8.4.开标、定标方式:我司内部“评标小组”按照我司开标、定标流程执行。9.1.在收到比选文件后,比选单位自行编制比选文件;9.2.报价内容字迹必须清楚工整,内容与密封处均加盖公章;9.5.如总价与细目不符者,以细目之和作为该比选总价。9.6.比选书一经发出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收回或更改。9.7.不符合该比选书要求任意一条,一律作废标处理。10.1.比选单位的相关资质、证不全者,不能参加比选。10.2.比选单位采取相互串通比选报价、弄虚作假而骗取中标,损害本公司的合法权益的,一经发现,除取消该比选人的比选资格外还一并没收比选保证金。10.3.比选保证金为5000.00元,在交比选书时向我司缴纳。未中标的单位,在本次比选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款(无息)退还;中标的比选单位,比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(不计息),比选单位中标后2日内不签订合同或不按时履约的,保证金不予退还。10.4.比选保证金缴纳方式:由比选单位根据我司帐号(建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两江汽博支行 50001040043052500282)及户名(重庆汽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),直接将比选保证金转入我司账户,凭转帐回单到我司财务部换取收据,作为未中标者比选保证金退款依据;10.6.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且按时履约,电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,比选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。10.7.本比选文件的附件皆为本比选文件的组成部份,与本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10.8.本次比选应有三家(含)以上有效比选单位参与,若经我司“评标小组”认定符合本比选文件第七条“比选书的要求”的比选单位少于三家时,本次比选流标,由我司择日重新组织比选。11.本比选文件的解释以重庆汽博实业有限公司的解释为准。